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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机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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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教字【2017】63号

各高(职)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学区及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宣传体系,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确保教育信息报送工作更加及时高效,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教育宣传队伍

各高职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及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小学以学区为单位,确定1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新闻稿件和信息采写的教师做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学校、学区教育信息的采编工作。

请各学校(区)于225日前填写《乾县教育系统信息员登记表》,纸质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育局信息化办公室与电教中心,电子信箱:175535250@qq.com

二、建立信息报送考核通报机制

各学校(区)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重点要报送有特色或创新性工作的信息,要确保信息报送质量,提高信息采用率。

各学校(区)信息报送录用情况,将纳入县教育局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每月不少于2篇)。信息化办公室与电教中心对信息报送、录用情况分别进行登记,每月对信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信息报送有关要求

各校信息员要及时加入乾县教育局信息群:260114856。同时认真做好本学校(区)教育信息的收集、提炼、文字撰写等工作,各校报送的信息必须由校长亲自审核后,加盖校印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化办公室与电教中心,电子稿件发送指定邮箱。

四、有关要求

1、加强规范化管理。教育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校(区)一定要认真严肃对待。凡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政策、重要的文件和信息,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2、完善通报制度。县教育局每学期末通报一次各学校(区)提供信息和信息采用情况。对未完成报送任务的学校(区)进行通报;对匿报、虚报和不按程序报送、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学校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乾县教育局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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