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货运业户、驾驶人员:
自从我县开展治超工作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少数业户和驾驶员置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于不顾,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为进一步加大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严防超限超载反弹,有效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治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GB1589-2016),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必须卸载到位。违法事实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和记分。未执行到位,不得放行。
二、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依法依规坚决责令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未拆除到位,不得放行。
三、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 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乾县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4日
信息编辑:[王少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