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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发布时间:2017-09-08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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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8月31日20:00,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咸阳市环境信访件92件,现将第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80

信访举报反映“1、咸阳的放炮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乱放,屡禁不止,破坏空气环境,噪音扰民。2、渭河河道南边咸阳桥与渭城桥之间河道南侧,开荒种地,破坏植被,沙土裸露,扬尘严重,对空气造成污染。3、公共场所特别是咸阳湖景区严禁宠物入内的牌子形同虚设,市民休闲的地方却成了宠物的乐园,噪音扰民。”

咸阳市公安局、

咸阳市水利局、

咸阳湖管理处

经查:1、咸阳市城区部分区域存在“因婚庆,购车、乔迁之喜和门店开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2、9月1日,市水利局和咸阳湖管理处进行了现场核查,在风雨廊桥以西河道确实存在开荒种地,乱搭乱建等问题,耕种者大多数为附近沿河村民,开垦滩地时将原有的植被破环,现有农作物覆盖,不存在扬尘严重,对空气造成污染的现象。

3、咸阳湖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咸阳景区入口处和重要地段均设置了禁宠警示牌,但咸阳湖景区为开放式景区,沿线长,入口多,管理难度较大,对在景区遛狗的市民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劝离。噪音管理方面,咸阳湖管理处长期坚持对广场舞等群众性锻炼团体进行有效管理,签订了活动责任书,规定了活动时间,严控音响声量。

整改措施:1、一是9月1日,市公安局召集城区各分局主管领导、治安大队长、派出所所长等80余人召开全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推进会,通报群众投诉案件,就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进行全面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二是规范禁燃标识设置。在城区统一设定禁燃烟花爆竹标识标语。三是做好事前告知劝导。与宾馆酒店、辖区单位、商业门店、居民小区物业等签订烟花爆竹禁燃责任书,加大告知和巡查力度;四是市公安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导巡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一是市水利局加大对城区段河道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由咸阳湖管理处对剩余一家种植户劝导说服,于9月底秋收后退出河道,同时完成该段河道的篱笆及清滩整治工作;三是渭河南岸咸阳段滩面治理方案已经上报省水利厅,待批准后实施,渭河南岸景区将得到规范治理。3、一是咸阳湖管理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集中力量清理景区内的流浪犬;二是向市民游客公告宣传景区禁止宠物入内;三是加大巡查、劝说力度,在重要节点,集中时间段进行值守,劝导遛狗群众不得进入景区。

81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绿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里面经常冒白色的气体,随风飘到路上全是白色的粉末,污染严重”的问题。”

兴平市

经查:陕西绿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法定代表人赵飞。主要产品为氯化石蜡、盐酸、次氯酸钠。该公司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未发现冒白色气体、飘白色粉末现象。但走访群众反映偶尔有白色气体和粉末飘扬现象。2017年8月21日,该公司在对老旧管道、老化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时,吊装玻璃钢储罐发生意外,玻璃钢储罐底部破裂,残余的少量盐酸泄露在公司内部循环路上。该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用三立方石灰进行了中和处理,在处理时因放热反应有蒸汽、酸雾和白灰扬尘产生。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并分析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责令该公司强化环境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在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三是责令该公司加大环保工作排查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追究情况: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兴平市工业园区包抓项目干部冯广朝(副主任科员)给予诫勉谈话。

82

信访举报反映:“1、秦都区世纪大道李斯路佳镜天城小区北门摆摊占道,垃圾堆积,导致小区居民出行不便。2、佳镜天城小区门口有一个农贸市场,噪音扰民。3、佳镜天城小区北门口有一条正在修的土路,车一过尘土飞扬,下雨天泥泞不堪,小区居民无法出行。”

咸阳市城建局、

秦都区

经查:1、佳境天城小区北门共有定点摊点25家,5家流动摊点,均在规定位置摆放,不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同时,按照一个摊点配有一个垃圾桶的标准,共配有30个垃圾桶,现场未见垃圾堆积现象。2、针对农贸市场噪音扰民问题,环保秦都分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委托核工业二O三研究所测试中心对佳境天城小区2号楼2单元共7户进行噪音检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监测数值均未超标。3、咸阳市城建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段道路现状部分为水泥路面、部分为黄土路面,无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雨天有积水,晴天车辆过往时有扬尘。

整改措施:为尽快解决佳镜天城小区北门口道路现状问题,市城建局先行启动李斯路至白马河路段(佳境天城北门外东西向道路)应急工程,已于2017年9月4日进场展开施工,工期约90天,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83

信访举报反映:“联盟二路陕工职院西门电焊部噪音扰民。”

渭城区

经查:此区域共有新纪元钢材、秦川钢材、咸阳金属物资、海洋电焊、诚信卷闸门、双龙卷闸门、延飞电焊、诚合电焊部、中意电焊、盛发电焊、华钢物资焊接、精诚电焊、铭翼不锈钢、小崔电焊等14家电焊铺及工程建材经销门店,距离最近的秦都区万鹏小区约为32米。在9月1日现场核查期间,有9家门店正常营业,金属切割和电焊作业时有私自出店作业和占道经营的行为,金属在切割时产生了噪音,从而引起周边居民不满。

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对正在经营的9家门店的出店作业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现场整治,规范了门店的切割金属和电焊作业时间,并督促各经营户签订了室内密闭作业《承诺书》。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营业门店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早上: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杜绝任何时段的出店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出店占道经营、店外作业和不遵守作业时段的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同时,对歇业门店加大日常巡查,营业时及时补签室内密闭作业《承诺书》;三是渭城区文汇街道办联盟二路社区环保网格员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84

信访举报反映:“渭城区民院十字以西,堆放的建筑垃圾将近一年时间无人处理,四周围挡影响行人通行。”和“文汇路小学门前堆放的垃圾也无人清理,影响学生出行安全”的问题。

渭城区

经查:1、投诉人所指区域系渭城区文汇路高铁沿线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按照项目建设拆迁进度,该项目2017年5月底前已完成590余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作, 2017年8月17日开始对剩余10余户进行拆除,由于拆迁单位陕西鸿建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手续暂未审批,未能及时清运,并不存在“近一年无人清理”的现象。同时,渭城区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在拆除现场四周合理设置了围挡墙,未占用周边人行道,不存在“影响行人通行”的现象。2、投诉人所反映的“文汇路小学门前堆放垃圾”属于渭城区文汇路高铁沿线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地一部分,堆放的垃圾为拆除原文汇路小学门前东西两侧门面房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因受近期连阴雨影响,未能及时清运,占用了部分人行通道设置了临时围挡,给过往行人及学生出行造成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陕西鸿建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办理清运手续,力争9月20日前彻底完成清运任务;二是由渭城区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文汇街道办共同负责对辖区建筑垃圾堆积现象和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由渭城区文汇街道办文汇西路社区、联盟一路社区派驻工作人员,对陕西鸿建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运输作业,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85

信访举报反映“1、秦都区金花路金山电器有限公司在1995年建成投产,环评手续由省环保厅批复。随后几年,紧邻该厂周围建设了偏转小区、北安村居民楼、华安小区、广电小区、西杨村安置小区等,距离最近的有5米左右,周围居民经常举报该厂噪音扰民,但该厂建设在前,小区在后,来电者想了解小区规划和环评手续是否合法?2、秦都区咸通北路丽水花庭小区负一层有热力交接站,未安装隔音设备,噪音扰民,希望督察组能协调有关部门督察处理。”

咸阳市住建局、

咸阳市环保局、

秦都区

经查:1、针对住宅小区规划手续是否合法问题,市住建局组织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于9月3日进行了现场核查。金山电器有限公司1995年建厂之初,厂区北侧为西阳村村民居住区,东侧为南安村村民居住区,厂区选址也在城中村村民居住区,厂区西侧规划建设了金山电器有限公司生活区等。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厂区东侧华电路(道路红线26米)以东规划建设偏转小区、北安花园小区(北安村居民楼),厂区南侧规划建设华安三区,厂区北侧规划建设广电文化苑小区和西阳村改造项目(城投时代)。经调阅现有资料,上述几个小区和金山电器厂区之间都有城市道路分割,距离较远,这些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也取得了合法的规划许可手续。2、针对住宅小区环评手续是否合法问题: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环保秦都分局对群众提出的偏转小区等5个小区环评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偏转小区建有1栋高层,北安村居民楼建有2栋多层,华安小区建有1栋多层,广电小区建有2栋高层,分别以不同时段不同建筑公司建设,均未履行环评手续;西杨村(实际为西阳村)安置小区,属城中村改造项目,2009年取得了市环保局环评批复。3、秦都区古渡街道办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在咸通北路与玉泉路十字东北角的丽水华庭小区4号楼负一层有一个热力交换站,属该小区供热交换站,该交换站已于2016年供暖结束后停用至今,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同时,市北区热力公司正将原汽暖改为水暖,将原热力交换站废弃,已于8月29日在该小区内进行了公告和宣传,正在进行设备拆除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对四个小区未履行环评手续问题,市环保局责成秦都环保分局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对群众反映该厂噪声扰民问题,由于该公司从2017年7月20日起全部生产线停产,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环保局将安排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86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西吴街道良村与该镇王家村紧邻,王家村村口有一家养猪场,与良村村委会只有一墙之隔,距离良村自来水表只有500米,一到夏天气味特别难闻,不仅污染空气,也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多次向兴平市环保局反映,无人解决。”

兴平市

经查:王洋养殖场位于兴平市西吴街道王家村与良村交汇处,负责人王洋,西吴街道王家村人。该养殖场建于2016年4月,占地约2.7亩,2017年3月开始养殖,目前存栏生猪150头,至今未出栏生猪,场区南侧有一水塔。现场检查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该场所建尿液收集沉淀池,已做防渗漏处理,粪便定期清运回用,但存在轻微难闻气味现象,水塔周边采取防护措施,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现场生活区无异味。兴平市环保局12369举报热线未收到群众来信来电投诉,不存在无人解决情况。

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兴平市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4款、第31条第3款之规定予以1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西吴街道办事处在一月之内将该养殖场搬离;二是在搬离之前采取防渗漏等无害化措施,确保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兴平市西吴街道办事处干部张祜彦(科员)在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西吴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给予张祜彦诫勉谈话。

87

信访举报反映:“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该村西北方向有一家大型养猪场,村东南有一家大型养鸡场,距村子都特别近,气味熏天,苍蝇乱飞,村民无法忍受。”

泾阳县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安吴镇安吴村东南方,经营者张自强,安吴村人。该养鸡场现有鸡舍两栋,一栋在用,一栋闲置,养殖蛋鸡约4000羽。该养殖场无工商、畜牧、环保等相关手续。养殖场西北方450米处为安吴村四组,西北方150米处公路旁有6户住户。鸡舍四周为农田,未设置围挡。该鸡场刮粪机未使用,粪槽内无鸡粪。鸡舍西有一个堆粪场,未采取“三防”措施,堆有鸡粪约3立方米,堆粪场正在清理中,现场散发鸡粪异味难闻。经对安吴村及公路旁进行查看,无明显鸡粪等异常气味。

整改措施:一是泾阳县安吴镇政府向该养鸡场经营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堆放粪便进行了清运处理,对养鸡场进行全面卫生消毒,防止蚊虫滋生;二是责令经营户对养鸡场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堆放晾晒,并于9月20日前建立防渗防漏防臭堆粪场。三是责令该养鸡场经营户限期办理工商、畜牧、环保等相关手续。

责任追究情况: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包村干部吕天顺对该事件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由安吴镇纪委对吕天顺给予诫勉谈话。

88

信访举报反映“渭阳西路彩虹招待所后墙有个臭水沟,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查:彩虹招待所未发现有臭水沟。

89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联盟二路万鹏小区三号楼门面房夜间卖烧烤噪音扰民,餐饮油烟直接排到院子里,空气污染严重;小区商户进行环境整改时未经居民同意,将抽烟烟囱安装在外墙上,这样整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秦都区

经查:联盟二路万鹏小区三号楼门面房共有餐饮门店4家,均在店内经营,且今年5月份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中3家为烧烤店,采用的是环保烧烤炉,4家门店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再进入水池后排放(今年8月14日,在对该小区环境整治时,因个别业主不同意安装油烟管道,油烟管道安装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2日,经过反复沟通,群众已同意安装油烟管道),未发现餐饮油烟直接排到小区院子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万鹏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对小区三号楼前巡查力度,发现流动人员大声喧哗行为进行劝导;二是责令4家门店9月6日前完成油烟排入管道安装工作,通过油烟净化器后的尾气全部进入油烟管道高空排放;三是要求各门店劝导就餐客人文明用餐,对大声喧哗或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90

信访举报反映:“城关街道办南关村西源陶瓷厂,生产瓷砖产生的粉尘还有浓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了附近村民的果树和庄稼收成”。

三原县

经查:三原西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三原县冶金大道西段北侧,占地面积92.3亩,企业法人代表林雪锋,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经查阅资料,2017年2月25日,县环境监测站曾对该企业厂界外无组织粉尘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检测报告见附件1)。今年以来,该企业投资300万元,采用LK—SGL系列湿法静电除尘器,对废气系统进行了改造,同时对废气排放管道进行了优化。2017年7月13日,经三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平均折算浓度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报告见附件2)。对于“影响了附近村民的果树和庄稼收成”的问题,经调查,西源陶瓷厂生产未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果树和庄稼收成造成影响。

91

信访举报反映:“礼泉县烟霞镇韩窑村方山石料厂生产污染环境。”

礼泉县

经查:韩窑村方山石料厂位于烟霞镇以北5公里,矿区范围0.264平方公里,总储量3078万吨,由礼泉县方山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以下简称“方山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英元。2016年11月,礼泉县政府组织国土、环保、安监、公安、电力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对现场生产主要设备进行了查封、对该公司实施全面断电、停供炸药、对进场道路设置水泥墩路障。2017年9月1日,现场核查时该石料厂未运行,处于停产状态,通过对附近56户群众问卷调查均反映该公司自近一年来未进行采石加工生产,无开采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由礼泉县国土局,烟霞镇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巡查,严防偷产运输石料;二是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行业污染治理验收标准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在整治达标并通过验收后,报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办审批方可生产。

92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彩虹一路彩虹厂公交站附近的彩虹篮球场存在垃圾乱扔,随地大小便等环境污染情况,影响了居民锻炼身体场地的环境。”

秦都区

经查:彩虹一路两侧为彩虹小区、彩虹厂区、假山广场,并无篮球场。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发现在宝泉路南侧有一个灯光球场,彩虹中电物业公司安排清扫员坚持每天清扫,环境整洁,地面平坦,秩序井然,没有发现垃圾乱扔,随地大小便现象。篮球场西南角有一个公厕,有专职人员负责保洁。

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24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33323527; 邮政信箱:咸阳邮政820号专用邮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 -20:00。

信息编辑:[刘保刚]